時代楷模黃志麗:當老百姓的知心法官
今天的《時代楷模》,我們來認識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(qū)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黃志麗。14年來,她扎根基層審判一線,堅持司法為民、忠誠履職,被群眾稱為“知心法官”。
這里是福建漳州薌城區(qū)的古塘村,每周一和周三,“黃志麗法官工作室”的法官團隊都會到村里來現(xiàn)場調解,不少原本要鬧上法庭的糾紛,現(xiàn)在在家門口就化解了。
趁著黃志麗在村里,因征地賠償產生了矛盾的村民蔡溪發(fā)、蔡亞偉,趕來請她做個評判。
古塘村村民蔡溪發(fā):“我只領了6分地,綠本子(土地承包經營權證)寫了6分半,我應該享受6分半的土地賠償款才對。”
古塘村村民蔡亞偉:“我當然不肯的,以前就領4分地,我怎么肯讓?!?
蔡溪發(fā)和蔡亞偉的矛盾,源自于過去,兩人一直按照6:4的比例承包一畝土地,如今征地賠償,為了這半分地,雙方產生了爭執(zhí)。
漳州市薌城區(qū)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志麗:“兩個人平常關系都很好,這是我了解到的,這讓我對能不能調解成功,心里大約有個底。”
經過細致地走訪調查,黃志麗了解到,半分地的賠償款也就是6000元左右,金額其實并不大,鬧到要上法院打官司的地步,說到底還是兩家在面子上一時過不去。
在黃志麗的耐心開導下,蔡亞偉最終接受了調解,兩人握手言和。
目前薌城區(qū)已經成立的5個“黃志麗法官工作室”,累計訴前化解民事糾紛1132件,成為了當?shù)匕傩铡凹议T口的小法庭”。
都說“清官難斷家務事”,但是黃志麗做到了。作為一名基層法官,黃志麗不是簡單地用法裁判,而是情理法并用,做群眾的知心人。在我國的司法隊伍中,還有許多像黃志麗這樣的法官,他們正直如山、善良如水,構成了全面依法治國戰(zhàn)略的人才基礎,也奠定了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的強大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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